各单位、部门:
为节前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,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,要求全校各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:
2019年4月29至4月30日
二、检查地点:
各单位、各部门所属区域(教学楼、图书馆、机房、办公室、实验室、学生宿舍楼、教师公寓、食堂、超市、各经营场所及其它重点部位)。
三、检查内容:
1、检查用电规范情况及防火设施配备、安全通道畅通等。
2、检查防盗设施是否完好、门窗能否锁闭、护栏是否完好等。
3、检查火源、电源、气源、水源管理情况,易燃易爆物品、化学危险品及重要文档存放和使用管理情况。
4、安全教育情况。教育本单位人员(学生)注意假期出行安全,防止交通事故,防溺水,防被盗、被抢、被骗等。
四、检查方式
1、自检自查为主,各单位、部门于4月30日下午上班前将自查报告和需要整改事项以书面形式报保卫处,并将各单位、部门假期值班人员上报保卫处。联系人:陈世洪,联系电话:18876011383。
2、保卫处人员将于4月30日晚、5月1日对各公共场所门窗、防盗设施等安全情况进行排查,对发现问题将适时进行通报。
五、工作要求
1、各单位、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的重要性,加强领导,明确任务,落实责任。各单位、部门近期工作时间紧,任务重,容易忽视安全留下隐患,并导致各类安全事故发生,因此要坚决克服思想松懈和形式主义,切忌走过场,确保此次安全检查工作收到实效。
2、检查要与整改相结合,坚持边检查边整改,以检查促整改。各单位、部门要以整治隐患为重点,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,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,因故无法整改或一时整改不了的,以书面形式报保卫处,同时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,确保安全。
3、各单位、部门接此通知后,要迅速行动起来,安全责任人要亲自带队,全程参与,认真组织,开展全面的自检自查,确保不留死角。请各单位、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检查结果、整改情况书面报保卫处,逾期未报送单位,将进行通报。
(保卫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