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工会、各位代表:
我校第一届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一届五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(以下简称“教代会”)将于2018年3月底召开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为使教代会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,积极参政议政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成立学院第一届五次教代会“教代会”筹备工作领导小组
(一)筹备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黄 恒 符 勇
副组长:陈立丽 冯万红 林昭华
成 员:刘 骞 潘淑惠 周 丽 陈柳茜
(二)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
主 任:周 丽
副主任:刘 骞
成 员:潘淑惠 陈柳茜 陈铮钰 唐萱妍 张洪源 何 丹
康 莹
(三)办公室下设机构
1.秘书组:负责人潘淑惠,负责提供会议材料及会务的安排。董事会领导致辞和校长工作报告、黄恒书记讲话;
2.宣传组:负责人刘骞,负责会议宣传报道;
3.资格审查组:负责人陈柳茜,负责教代会代表的资格审查;
4.提案组:负责人林昭华,负责代表提案的征集与整理。
二、提案征集事宜
根据学校“教代会”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,面向全体代表征集教代会提案:
1、提案征集时间:2018年3月14日-3月20日
2、提案征集要求
(一)请各分工会按《通知》要求,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把《通知》精神传达到每一位代表,组织代表认真学习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》等相关法规,明确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代表行使民主权利,参与学校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,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、科学化的重要渠道,对调动广大教职工为学校工作献计献策,促进学校发展有重要意义。
(二)教代会代表应以严肃、认真、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,在拟定提案前应深入了解校情民意,集思广益。提案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,注意前瞻性与现实性的结合。
(三)提案的格式要求一事一案(提一案以上则提交多份表格)。每项提案须有1名代表为提案人,1—2名代表为附议人(若部门只有1名代表,无需附议人)。每项提案应包括案由、提案内容和具体建议三部分:案由力求简要;提案内容要求清楚明确;具体建议应具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,措施妥善得力。
(四)提案人在撰写提案时,需用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规范书写,不得用铅笔书写。
3、提案内容
1)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以及贯彻上级有关规定的意见、建议和方案;
2)有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意见、建议和方案;
3)有关增强教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和归属感,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方案;
4)有关学校教学、科研、行政、管理、思想政治建设等方面的意见、建议和方案;
5)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大事项的意见和建议。
4、提案递交要求
各分工会对所辖部门代表的提案进行收集和初审后,于3月21日前,统一递交到本届教代会提案组(设在教学科研处)。提案征集结束后,教代会提案组将各代表提交的提案登记、分类、整理、审查,提出是否立案的建议。
附件:1.第一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征集表
海南工商职业学院“教代会”筹备工作领导小组
2018年3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