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主办单位
海南工商职业学院
二、竞赛时间与地点
2017年11月24日—25日,学院田径运动场。
三、参赛单位
为增强学生的集体观念,本届运动会以学生参与为主,同时为强化教职工队伍的凝聚力,教职工分组参加比赛。
(一)学生组
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队,具体分组如下:
第一组:经济管理学院
第二组:建筑工程学院
第三组:旅游艺术学院
第四组:信息工程学院
第五组:汽车工程学院
第六组:海洋学院
(二)教工组
以分工会为单位组队,具体分组如下:
第一组(直属第一党支部):院领导、党政办公室、纪检监察审计处、工会、教学科研处、信息化管理中心
第二组(直属第二党支部):学生处、团委、保卫处、基金会、招生办公室、就业办公室
第三组(直属第三党支部):海睿公司*、人事处、财务处、继续教育学院、图书馆、后勤处、后勤服务公司*、宏丹物业*、驾校* (*为邀请单位)
第四组(直属第四党支部):公共课教学部、思政课教学部
第五组(经济管理学院党支部):经济管理学院
第六组(建筑工程学院党支部):建筑工程学院
第七组(旅游艺术学院党支部):旅游艺术学院
第八组(信息工程学院党支部):信息工程学院
第九组(汽车工程学院党支部):汽车工程学院
第十组(海洋学院党支部):海洋学院
四、竞赛分组
(一)学生组
1.学生男子组
2.学生女子组
(二)教工组
五、竞赛项目
(一)学生组
1.男子组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3000米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7.26kg)、铁饼(2kg)、标枪(800g)。
2.女子组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4×100米接力、4×400米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(4kg)、铁饼(1kg)、标枪(600g)。
(二)教工组
1.团体项目:
4×100米男女混合接力、集体跳绳、三人四足50米绑腿跑、拔河比赛。
2.个人项目:
女子:100米、200米、800米、袋鼠跳、立定跳远、后抛实心球;
男子:100米、200米、1500米、袋鼠跳、立定跳远、后抛实心球。
六、参赛办法
(一)各代表队一名,教练1-2名
(二)学生组
1.运动员必须是我校在籍全日制学生,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代表本单位参赛(为预防意外事故发生,各参赛单位要对报名运动员的身体状况,进行全面了解)。
2.每队每项限报4人(接力项目除外),每人限报2项。
3.资格审查由大会仲裁委员会负责,如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有异议者,需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受理。
4.比赛所需的号码布由大会统一制作。
(三)接力和集体项目,学生组每个代表队限报1队,教工组不限。
(四)一经报名确认,不得更改姓名和比赛项目。
七、竞赛办法
(一)按国际田联最新田径竞赛规则,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会做适当调整。
(二)各项比赛均提前30分钟到检录处进行检录,不准时参加检录的运动员视为自动弃权。
八、教工竞赛规则
团体项目:
1、三人四足50米绑腿跑:50米计时。器材为绳子(由工会提供),每组至少1女参加。
2、4×100米(男女)混合接力:每组限报男女各2名。
3、集体跳绳
比赛方式:两人悠绳,五人同时跳,一分钟不间断成功次数作为排名依据。
要求:比赛过程中必须在指定区域完成比赛,一分钟内若中断,取连续最多次数计次数。
4、拔河: 5男5女,(每组下属的部门至少派一名代表参加此项目)队伍比赛站位不限。
单人项目:
袋鼠跳:30米计时,器材为布袋。
比赛方式:参赛队员身体置于布袋内,将袋子拉至胸前,与肩齐。双手抓布袋边缘,往前跳动。
要求:比赛过程中,布袋不能松落,不得降低布袋高度。
九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
(一)学生组
1.团体总分取前三名,如遇积分相同,则依次按打破记录项数多者名次列前,如仍相等,则依次按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,依次类推。同时颁发奖杯、奖匾及奖金。
2.各单项录取前6名,依次按7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。接力项目按名次加倍计分,计分14、10、8、6、4、2。
3.获得前三名者颁发奖牌、证书及奖金,获四至六名者颁发获奖证书。团体项目按人数单计。
(二)教工组
1.团体总分取前三名颁发奖状。
2.各单项录取前6名,依次按7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。团体项目按名次加倍计分,计分14、10、8、6、4、2。
3.单项获得前三名者颁发奖金及证书。
(备注:每个单项报名不足6人则该项目取消)
十、裁判员选聘
(一)总裁判长由大会聘请,各裁判长由大会或总裁判长选聘。裁判员由总裁判长及各裁判长选定。
(二)裁判工作由公共课教学部教工担任,不足部分由裁判长抽调各院部教师和学生干部担任。
(三)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体育部选派4名热爱体育运动、工作认真负责的学生担当志愿者,由大会组委会统一协调安排。
十一、参赛要求
(一)运动员参赛时要带学生证及号码布到检录处进行检录,未经检录处检录者,不能参加比赛。
(二)出现冒名顶替情况的将取消该运动员 所有比赛成绩和参赛资格。每发现一例将从团体总分中扣除10分,无故弃权者一次扣5分。出现上述情况的单位将取消其参加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比资格。
(三)比赛过程中运动员、教练员要尊重裁判及工作人员,顶撞或者辱骂裁判员的,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,并由大会通报批评。
(四)每个学院代表队报名项目总数若少于20项,则从团体分中扣5分。
(五)参赛运动员钉鞋必须是短钉。
(六)如对裁判结果有异议,由各队领队通过正常程序申诉。
十二、体育道德风尚奖、优秀裁判员、运动员奖
(一)个人奖:本届运动会评选12名优秀运动员、12名优秀裁判员。优秀运动员由各院部推荐2名,优秀裁判员由各竞赛组推荐,报大会组委会。同时颁发证书。
(二)集体奖:大会组委会根据参赛单位精神面貌、竞赛成绩、赛场纪律、作风、出勤率以及单位的秩序、卫生等方面评选一个最佳组织奖及两个体育道德风尚奖。同时颁发奖匾及奖金。
十三、 其他
(一)本规程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(二)本规程由大会组委会负责解释。
海南工商职业学院
2017年10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