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请注意:
根据省教育厅整顿高校校区交通秩序的工作部署,学院决定对电动车、自行车施行定点管理。
一、电动车、自行车停放地点如下:
(一)1号门主干道养优文化长廊一侧;
(二)行政大楼右侧的停车棚;
(三)教工2栋地下室(可充电)及机械停车场后面停车棚(可充电);
(四)二食堂后面的露天停车黄线内及学生宿舍第11栋后面的露天停车黄线内;
(五)大礼堂右侧的露天停车黄线内;
(六)附属小学门前露天停车黄线内;
(七)商业街各铺面前露天停喟紫吣冢
(八)上岛咖啡对面的露天停车黄线内。
二、要求:
(一)请各教职员工将自己的电动车、自行车停放在指定区域内,并保持车辆停放整齐。
(二)请学生处将本通f内容传达到各个班级;请后勤处将本通知内容传达到在校园内办公的其他单位及经营商铺。
(三)自2016年3月30日起,学院保卫处将对乱停放的电动车、自行车予以扣留,并对车主作出相应处罚。